得救見證
羅世威
我叫羅世威,出生於澳門的一個傳統宗教的家庭,全家除了爸媽,還有三個哥哥.在2004年年底在基隆安樂福音堂受洗。在還沒信主前,我表面上是一個很乖的學生,在學校的成績也不錯,在父母的朋友和親戚面前我更是一個懂事的小孩,但是大部份人都不知道其實我是名附其實的雙面人,做了許多不為人知的壞事。從小家庭經濟沒有很好,沒有零用錢,別人有的玩具我沒有,有時候想買東西吃,不是捨不得花錢,是沒錢可以讓我花,在高中有了第一次偷東西的經驗後,可能是因為運動員的關係吧,手腳特別靈活,所以覺得並沒有很困難,甚至跟武術隊的朋友組成一支小偷隊伍,在以練武術的地方為中心,方圓兩公里的大大小小商店進行巡迴式偷竊.我從來沒有被抓到,也沒有被發現,我只能說感謝神的憐憫。如果萬一被抓到,就要被送去少年監獄了,這一定會造成我人生中很大的陰影。當時澳門盛行賭博,而政府規定要18歲以上才能賭博.那時候的我會覺得錢非常非常的重要,是用來滿足自己生活的必需品,所以也冒用同學的身份賭博,每天晚上看足球賽,分析哪一隊的勝算較高,比讀書還認真,很不幸的也有了賭癮。
到了台灣的第一年,我就讀林口僑生大學先修班,上學期仍然是一個很混的學生,不過每個禮拜都會到基隆找哥哥們聚一聚,星期天有空或有精神的時候就會跟哥哥們去教會,如果不想去就不去,因為那時候會覺得去教會睡覺,一點意義都沒有。我甚至反叛到一個程度,就是講員還沒開始講道,我就馬上睡,我想一定會讓大哥二哥覺得很丟臉吧。不想去的時候,哥哥們也沒有很強硬的逼我去,因為這是我的自由。很奇怪的一件事,不知道是從哪邊聽到馬太福音六章33節: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,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我每次從林口出發去基隆前就跟神禱告說:「神啊,我去基隆是為了祢的緣故,求祢讓我平安的去,不要下雨。」幾乎每個禮拜五我要從林口出發前只要禱告,都會有好天氣讓我平安到達基隆。雖然沒有看到所謂的神蹟或受到很大的感動,不過我當時就是憑這單純的信心信主受洗。受洗後回到學校積極的跟班上基督徒組成一個晨更小組,雖然每天很早起床,但卻是有很大的幫助。下學期也很努力在課業上,而且懂得把結果交託給神。當時知道師大體育系開放的名額只有一個,卻有一個跟我同樣要考師大體育系的同學總成績比我高分。我只好禱告,相信神會給我最好的安排,那時候心情也很平安。最後分發結果我跟他同時考上了師大體育系,該年開放名額增加了一個,這怎麼可能?因為師大體育系是全國很有名的,大部份高中體育班學生的第一志願都是台師大,無緣無故多了一個名額,我不知道怎麼解釋,我相信神有祂的美意。後來回顧大學四年,如果不是考上師大,找到萬隆基督的教會,說不定我就跟普通人沒兩樣。
我覺得我信主後的我有兩個很明顯的改變,一個是金錢的價值觀。對於出生在經濟沒有很好的家庭的我,從小看金錢看得很重要,但在信主後四年的生活中不但是自己沒有缺過甚麼,另一方面是只要自己有餘,看到弟兄姊妹很需要的時候,我願意為他們奉獻。另一個就是不再那麼貪慕虛榮。一個職業的運動員最想要甚麼?我想大家都應該很清楚,一定是拿到奧運金牌,我也不例外。我曾經是澳門武術代表隊的成員,多次代表澳門參加國外比賽,在比賽認識了一位香港的選手,跟他的實力不相上下,曾經輸給他也贏過他。在2008北京奧運,武術是其中一個表演項目,我看到那位香港選手站上奧運金牌的位子上,心裡有種不是滋味的感受,想當年如果沒有來台灣念書,繼續在澳門練武術,說不定我也有機會站上奧運頒奬台.但是,如果把奧運金牌和得救這兩個選擇擺在我面前,我很堅定的選擇得救,所以最後也沒有因為這件事情而後悔來到台灣,世上的最大的虛榮,對我來說也不能跟得救相提並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