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台記要

因行為稱義?
經文:雅各書第二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曾衍彰長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前言、
今天是教會生活開創團隊新思維的第二講,要討論雅各書第二章,由經上所記載行為與信心的關係,來探討如何開創團隊的新思維。我們也要看更正教會所高舉的「因信稱義」與此處所說的「因行為稱義」,如何相調和?
貳、內文
一、何謂「稱義」?
在天上,神說你好;在地上,人也說你好。簡單地說,稱義就是宣佈義,使一個人稱神的義。稱義是神基於基督的義被歸於那些信基督的人,而宣告那些人為義(哥林多後書5:21)。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神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,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我們的義來自信耶穌基督所完成的事工,祂的犧牲擔當了我們的罪,讓神把我們看作完美無瑕,因為作為信徒,我們在基督裡,神在看我們時,看到了基督的義,這符合神對完美的要求;因此,祂宣佈我們為義—祂稱我們為義人。羅馬書5:18-19這樣總結道:「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」這是因為有了義,我們的生命中才能有神的平安,正是因為義,信徒有了得救的保證。「因此,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」(羅馬書5:1)。
二、因信稱義或是因行為稱義?
因信稱義是解決人在神面前的身分與地位問題,只有祂能。因行為稱義是在神國的品質問題,要以耶穌為標竿,努力追趕。前者是得救,後者是得賞賜。「因信稱義」可以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。保羅在羅馬書中花了很多篇幅來詳細說明這個信念;此外從保羅許多其他書信中也都看見他將「因信稱義」視為是基督信仰中的基礎,更是傳福音的中心信息。 這個信念也被奧古斯丁所強調。到馬丁路德時,這個信念再度被重視,甚至被馬丁路德之後的改革宗(更正教)當作是基督信仰中最重要的信念。雅各書最原始的讀者,是一群受逼迫的猶太基督徒,當他們決定要接受耶穌成為他們的救主時,他們就已經知道前面有逼迫、試煉等著他們。因此雅各提醒他們:對神要有信心,並且要「憑著信心求,一點也不要疑惑,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」。我自問:「當我說對神有信心時,我到底相信神的那些方面?」我說:「我相信神的創造、神的醫治、神的拯救、神的愛、神的恩典、神的信實、…」。
三、行為驗證信心的例子
a.亞伯拉罕獻以撒在壇上,這是一個信心的行為,所以他是因行為稱義。行為叫信心成全,行為叫信心具體,行為成全他的信心。
b.妓女喇合接待使者,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, 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,她的行為見證她的完全信心。
c.信心的身體是什麼?信心就好像靈魂,行為就像是身體,信心與行為並行的,信心才有功效,人才能得救。
結語、
保羅和雅各講的「因信稱義」,定義不同、對象不同、關係不同、事件不同,要分辨清楚。
從聖經的一致性來看,上帝藉著兩位使徒啟示我們,在神無條件的愛之下,我們單單靠著信心被神稱為義而得救,而得救後的基督徒生活也很重要,行為上要有好見證,讓人能稱我們為義,將榮耀歸與天父上帝。